

警企互动
丁先生2022/10/18 9:44:50
安吉县龙威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员工不准谈恋爱,请问合法吗?
回复2022/11/8 16:44:00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内部不准谈恋爱,这样的规定不合法,是无效的。谈恋爱是当事人双方自由的民事权利,公司无权干涉员工谈恋爱的自由。
陈先生2022/10/18 9:37:45
安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实行每季度进行全体员工的考评、打分,然后按最终分数进行大排名,各部门排名最末尾的一名员工被辞退的“末位淘汰制”制度,请问合法吗?
回复2022/11/8 16:44:00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后签订的,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无法定或约定原因单方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末位淘汰制”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混为一谈,因为排在末位的劳动者不一定是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需要企业有量化的明确的标准,末位淘汰的标准显然不符合要求.
施先生2022/10/18 9:36:05
浙江安吉至尚家具有限公司
什么是终局裁决?
回复2022/11/8 16:44:0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两类劳动争议的裁决属于终局裁决。一类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各项金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另一类为: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毛先生2022/10/18 9:34:11
安吉富和家具有限公司
什么是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
回复2022/11/8 16:44: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张先生2022/10/17 21:32:50
安吉嘉豪建设有限公司
咨询一下那些是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
回复2022/11/8 16:44: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孔先生2022/10/17 21:31:22
安吉鸿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加班工资,是否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回复2022/11/8 16:44:00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1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陈先生2022/10/17 21:29:15
安吉世嘉家具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只对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回复2022/11/8 16:4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主张劳动报酬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主张劳动报酬的,只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即可。
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务操作中,虽然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向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克扣的工资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只对两年内的工资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两年前的工资发放情况,由劳动者举证,举证不能,劳动者承担不利后果.
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务操作中,虽然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向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克扣的工资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只对两年内的工资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两年前的工资发放情况,由劳动者举证,举证不能,劳动者承担不利后果.
李先生2022/10/17 21:27:28
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
员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回复2022/11/8 16:45:00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冯先生2022/10/17 20:25:55
安吉新业建设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回复2022/11/8 16:45:00
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抵押条款是无效的。实践中常见的抵押条款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即不转移对抵押物品的占有,质押则指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明确规定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颜先生2022/10/17 20:23:44
安吉川达物流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合同中质量标准应如何确定?
回复2022/11/8 16:45:00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应从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