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企互动
郭娟2023/3/21 14:17:28
安吉汇联木业有限公司
怎么样的合同才算有效合同?
回复2023/3/22 11:5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胡先生2023/3/21 13:34:39
安吉六合工艺品有限公司
物流底单丢失,物流公司说没有留底,客户说没收到不付款,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做比较合适,因为只有工厂自己的出货记录没有物流信息,客户要求这边去找到签收信息,在义乌物流都是熟人去提货的模式,所以物流公司解释多半是不签字直接拉走的,唯一有的凭证是在物流公司系统里留下的记录拍照,但是后面物流公司说系统升级丢失了,货物价值约2万左右。
回复2023/3/21 14:39:00
已安排民警上门对接处理。
刘胜2023/3/21 13:32:42
安吉县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为企业员工宣传防诈骗
回复2023/4/4 10:55:00
已安排人员准备上门进行防诈骗宣传。
朱胜芳2023/3/21 13:12:19
安吉鸿辉扇厂
企业签订合同如何防受骗?
回复2023/3/21 14:36:00
已安排民警上门指导。
鲍先生2023/3/21 9:24:49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一下企业规模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回复2023/3/21 9:25:00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
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
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陈先生2023/3/19 13:32:37
安吉创世家具有限公司
咨询一下口头约定有没有法律效益
回复2023/3/21 9:23:00
口头约定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但如果没有人证和无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
口头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口头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如下: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1、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但如果没有人证和无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
口头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口头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如下: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黄卫萍2023/3/16 10:04:59
浙江阿祥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回复2023/3/21 9:22:00
合同经过双方的协商涂改过有效。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且不是合同主要内容的更改,双方在涂改之处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进行确认的,则涂改后的合同依法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依约履行。
卢女士2023/2/23 10:06:57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回复2023/2/23 10:18:00
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
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江先生2023/2/23 10:06:35
安吉鑫盛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回复2023/2/23 10:18:00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
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另外当事人
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另外当事人
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肖先生2023/2/23 10:06:09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
回复2023/2/23 10:18:00
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
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 163 条第 2 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 手续费, 归个人所有的”,
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刑法》第 385 条第 2 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 163 条第 2 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 手续费, 归个人所有的”,
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刑法》第 385 条第 2 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