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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先生2022/10/18 12:04:18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回复2022/11/8 16:26:00
公司在员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下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在非因劳动者过错(包括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及经济性裁员情况下对“三期”女职工有特别的保护,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三期”女职工出现严重违纪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完全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淦先生2022/10/18 12:02:56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双休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还是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
回复2022/11/8 16:27:00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可见,休息日加班后,单位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没有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可以说,休息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单位,员工只有在单位不安排补休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王先生2022/10/18 11:06:57
安吉天地物流
职工医疗期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回复2022/11/8 16:44:00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北京市劳动合同》之规定,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
张先生2022/10/18 9:54:0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随时提出辞职吗?
回复2022/11/8 16:44:00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失业、工伤等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李先生2022/10/18 9:49:36
安吉泰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规章制度能规定每月只发70%的工资,其余部分年底一次发放吗?
回复2022/11/8 16:44:00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第三条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丁先生2022/10/18 9:44:50
安吉县龙威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员工不准谈恋爱,请问合法吗?
回复2022/11/8 16:44:00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内部不准谈恋爱,这样的规定不合法,是无效的。谈恋爱是当事人双方自由的民事权利,公司无权干涉员工谈恋爱的自由。
陈先生2022/10/18 9:37:45
安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实行每季度进行全体员工的考评、打分,然后按最终分数进行大排名,各部门排名最末尾的一名员工被辞退的“末位淘汰制”制度,请问合法吗?
回复2022/11/8 16:44:00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后签订的,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无法定或约定原因单方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末位淘汰制”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混为一谈,因为排在末位的劳动者不一定是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需要企业有量化的明确的标准,末位淘汰的标准显然不符合要求.
施先生2022/10/18 9:36:05
浙江安吉至尚家具有限公司
什么是终局裁决?
回复2022/11/8 16:44:0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两类劳动争议的裁决属于终局裁决。一类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各项金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另一类为: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毛先生2022/10/18 9:34:11
安吉富和家具有限公司
什么是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
回复2022/11/8 16:44: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张先生2022/10/17 21:32:50
安吉嘉豪建设有限公司
咨询一下那些是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
回复2022/11/8 16:44: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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