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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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2023/5/6 10:00:15
浙江欧朋家具有限公司
希望帮忙向员工宣传经济犯罪知识
回复2023/5/6 10:04:00
已通知相关人员,准备上门授课。
林霞2023/4/23 10:00:20
浙江阳力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希望帮忙向员工宣传防诈骗知识
回复2023/4/25 8:58:00
已通知相关人员,准备上门授课。
林霞2023/4/23 9:57:52
浙江阳力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加强防诈骗宣传教育
回复2023/4/25 8:58:00
已通知相关人员,准备上门授课。
黄女士2023/4/23 9:52:34
浙江阿祥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是工作内容,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回复2023/4/25 8:59:00
不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哦,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不属于工伤。可以参考:若单位认为非因工作原因不属于工伤,必须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提供劳动者从事与非本职工作发生的损害,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证据,劳动局应因用人单位举证不能认定劳动者遭受的伤害为工伤。
汤明彪2023/4/23 9:40:15
安吉国际假日酒店
咨询下隐匿、销毁会计资料
回复2023/4/25 8:5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王许祥2023/4/23 9:38:12
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咨询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形。
回复2023/4/25 9:00:00
虚假出资是本罪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虚假出资在理解上存在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虚假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以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的股份却未缴纳与股份相当的财物。第二种观点认为,虚假出资就是指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情形。第三种观点认为:“虚假出资”,是指对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在评估作价时,故意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再作出资等情形。
王许祥2023/4/23 9:33:42
丰陵燃气
如何加强员工的反诈意识
回复2023/4/25 9:00:00
已通知相关人员,准备上门授课。
何建益2023/4/21 10:21:30
安吉金益木业有限公司
请派出所加强经济安全预防宣传
回复2023/4/25 9:01:00
已通知相关人员,近期准备多次上门授课。
黄祖成2023/4/21 10:15:22
湖州市安旭格节能门窗有限公司
近期反诈宣传
回复2023/4/25 9:01:00
已通知相关人员,准备上门授课。
李华2023/4/21 10:10:00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防止受骗
回复2023/4/25 9:01:00
已通知相关人员,准备上门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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