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企互动
警企互动
张先生2022/11/4 16:58:03
安吉地铺石岗砂石经营部
想咨询一下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回复2022/11/8 15:34:00
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张先生2022/11/4 16:54:32
安吉千顺饭店
非法集资赔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2022/11/8 16:16:00
非法集资赔偿顺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确认: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常先生2022/11/4 16:53:48
安吉地铺旭辉日用品商行
什么是售后返租,售后返租是非法集资吗?
回复2022/11/8 15:34:00
所谓“售后返租”也叫售后包租、售后回租,是地产开发企业为促进销售,出售楼盘时与买家约定,在出售后的一定期限内,由卖方企业以代理出租的方式包租或直接承租经营。法律层面也早已对“售后返租”(集资)行为给出明晰的界定。具体可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刘先生2022/11/4 16:53:03
安吉县地铺刘鑫
咨询一下私刻公章怎么判刑?
回复2022/11/8 15:35:00
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邓先生2022/11/4 16:52:13
安吉地铺国鼎酒行
你好,咨询一下经济犯罪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回复2022/11/8 15:35:00
经济犯罪的追诉时效按《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按犯罪情节应处刑罚适用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法定最高刑,就是法律规定的最高的刑期,如故意杀人罪,最高刑是死刑,那么追诉时效就是20年。诈骗罪最高刑是无期徒刑,追诉时效也是20年。
赵先生2022/11/4 16:50:34
湖州旭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有员工收到假币,请问怎么处理?
回复2022/11/8 16:13:00
1、作为普通群众,如果误收假币,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当看到别人持有假币时,也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时,应掌握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那么哪些机构有权对假币进行收缴呢?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3、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时应遵循怎样的程序呢?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周先生2022/11/4 16:49:53
浙江安生物业管理
您好!请问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区别有哪些?
回复2022/11/8 16:13:00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尽管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有本质的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
黄先生2022/11/4 16:49:05
浙江安升物业管理
我有一个亲戚,女孩,几次参与赌博场里的赌博,先后输了20多万,抱着返本的想法,6月再次进赌博场,在身上没有钱的情况下从放水那里当天前后借了15万,几个回合下来全部被赌博场内的骗局骗输完。每天利息4500原元,她现无钱偿还,请问这样的债务无力偿还应该怎么办呢?
回复2022/11/8 16:13: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民法通则第58条也指出“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民事行为无效。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所产生的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你丈夫借债是为了赌博,即使债主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清债务,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的债务受法律的保护,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此案中女孩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偿还。他们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
王先生2022/11/4 16:48:14
安吉泰木思家具有限公司
职务侵占罪中的非货币数额如何计算?
回复2022/11/8 16:13:00
对于不同类别的物品,应分别委托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估计算,执行199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统一赃物估价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国家计委及各级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是赃物估价的主管部门,其设立的价格事务所是指定的赃物估价机构。”还有,赃物本身价值与销赃价格不一的赃物价值的计算问题,对此分为两种情形,区别对待:(1)销赃数额低于赃物实际价值量时,以赃物实际价值量为计算标准,因为受损单位实际损失的是物品本身的实际价值;(2)销赃数额高于赃物实际价值时,应以销赃所得数额计算,因为行为人通过销赃而实行占有的数额大于物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此部分为其行为社会危害标准。
张先生2022/11/4 16:45:53
安吉康宝家具科技有限公司
你好,咨询一下哪些做法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回复2022/11/8 16:13:00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与商业竞争有关的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1、有关信息具有经济价值;2、有关信息具有相对秘密性;3、有关信息的控制人采取了一定的合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一般包括: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违反权利人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对他人的上述行为,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但是仍然接受他人的侵权行为结果,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在线留言